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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编
近日网上爆出的大瓜,当属释永信大和尚违法犯罪的瓜了。
7月27日晚,少林寺官方网站发布《情况通报》:少林寺住持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瓜太大,深究起来,其实并不突然,就我在网上挖坟观察,举报和反映释永信违法乱纪、违反佛教戒律的线索信息2013年就有了。其长期被举报而屹立不倒,不得不说释永信的造化挺大,是个人才。我无意去探究释永信背后有什么玄乎的保护伞,总之他已经彻底塌房且不可逆转。
话分两头。此时我对某些善男信女倒是挺遗憾、挺同情、挺心疼的。美好生活是奋斗出来的,不是靠求神拜佛搞出来的,更不是靠大和尚偶像向你的身体“输送能量”能达到的。信徒们节衣缩食,勒紧裤腰带,省下来的钱花在寺院里,花到花和尚身上,一掷千金,有意义吗,有价值吗,好玩啊?这些钱其实花得很冤枉,真的是暴殄天物了。我对善男信女说,钱要花在有价值的地方,当你无法掌握无法监督钱的去向,这种捐赠还是要慎重,要警惕。否则,真的对不起自己的虔诚和节俭了。
普通人必须记住这么一句话,如果求神拜佛管用,凡夫俗子是挤不进庙门的。
笔者在此深度科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并将银行账户信息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宗教活动场所各项收入应当存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存入个人账户,不得通过个人的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支付方式收取。”
可见,在宗教场所,任何捐赠都是要“对公”的,信徒私下和宗教人士个人的交易是违规的,这一点要注意。心要虔诚,但行为也要规范,行为不规范,那就是失去初心了。
对释永信来说,仿佛从未有过佛家的初心。如果非说有初心,那就是搞钱的初心。少林寺经释永信疯狂的商业化运作,年收入从 1980 年代的不足百万,跃升至 2019 年的超 12 亿元。伴随少林寺搞钱运动的成功,释永信个人也获得了巨大“成功”,财色双收,子孙满堂。不仅如此,还有高大上的政治礼遇。
释永信曾任第九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教协会原副会长 ,中国首位拥有MBA学位的方丈,政治荣誉非同一般。可惜是,眼见其起高楼,眼见其宴宾客,眼见其楼塌了。
目前看,释永信涉嫌两方面的罪名,一个是经济方面的。“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的罪名是很好拿捏的。参照《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人员能否构成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犯罪主体的批复》(公经〔2004〕643号):
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5号令)等有关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属于刑法第271条和第272条所规定的“其他单位”的范围。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属于公共财产或信教公民共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和非法处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或挪用宗教活动场所公共财产的,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
释永信和尚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那是十有八九的。再加“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的表述,释永信的经济犯罪更坐实了。正所谓没钱办不了大事,无钱泡不了美人,“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行为注定释永信有不义之财财。释永信就靠“700元月薪”肯定不可能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这点推理能力能力还是有的。
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272条,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271条,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
释永信触及这两个罪名,涉案金额绝不会小,从这个角度说,释永信后续量刑不会低。
除经济方面的犯罪外,释永信还涉嫌生活作风上的犯罪---重婚罪。释永信是一个和尚,目前的信息看,他并无登记的婚姻,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代表一律不构成重婚罪。释永信与多名女性保持长期关系并育有私生子,若这些行为以夫妻名义公开(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可能构成重婚罪(虽说可能性不大)。
除以上罪名外,释永信是否还涉嫌其他罪名,我认为不排除,甚至说很大可能还有其他罪名。通报释永信违法犯罪情况的是“少林寺管理处”,而非更权威的公安机关。按理来说,释永信这样的“风云人物”更应由公安机关通报说明,公安机关没通报而是由释永信的原单位通报,这就说明公安机关现时通报的条件还不具备,还不成熟,有其他不便通报的内容。如此话,不排除释永信还有涉及其他犯罪的可能。
非常讽刺的是,释永信喜欢上微博,其微博停更于7月24日,最后一条微博是:“【彼岸接引与此岸净土】
#世间三千问#佛教的目的是把人都接引至极乐世界吗?
答:念佛往生乃一修行法门;自性清净时,净土在当下。”
口口声声“自性清净时,净土在当下”的和尚却干着欺世盗名、纵情女色的勾当,不得不说是莫大的讽刺了,让佛门蒙羞。
7月28日,中国佛教协会发布公告称,释永信的所作所为性质十分恶劣,严重败坏了佛教界的声誉,损害了出家人的形象,中国佛教协会坚决拥护和支持对释永信的依法处理决定。佛教协会最终对释永信(俗名:刘应成)的戒牒予以注销。释永信从一个风光无限的大和尚“沦为”俗人了。
马克思曾说过:“宗教是颠倒的世界观。”在我国宗教信仰自由,这没问题,但宗教界的害群之马利用颠倒的世界观去颠覆他人的人生,去奴役人们,去玩弄女性,去中饱私囊,这就有问题了。对这些违法乱纪、违反佛教戒律的行为,不管他们挂什么宗教头衔,不管他们有多大来头,法治中国也不会饶过他们的。
特邀作者庄志明丨知名法律博主
发布于:北京